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施工项目经理目标责任制以施工项目为对象,以项目经理全面负责为前提,以项目目标责任书为依据,以创造优质工程为目标,以求得项目成果的最佳经济效益为目的,实行一次性的全过程的管理。
为了保证本项目按合同履约,保证本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及项目经理部建立、解体和善后处理期间重大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署《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项目经理保证达到《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以及履行《责任书》中的各项条款。
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的时效与合同工期一致,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公司工程管理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目标数据和时效工期,最迟在不超过合同工期的一半时间内确定目标数据和《责任书》的时效日期。
一、项目情况概述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总面积:平方米
1.3 合同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1.4 合同总造价:¥元人民币,其中暂定金额/不可预见费:¥元人民币。
二、项目经理的职责以及与公司各主要部门之间的关系:
2.1 项目经理必须履行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2.1.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公司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经济效益。
2.1.2 严格财经制度,加强成本核算,积极组织工程款回收,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项目及其单位个人的利益关系。
2.1.3 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执行企业与业主签订的“项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2.1.4 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保证业主或设计师满意。
2.1.5 制定项目总体控制计划和阶段性目标。
2.1.6 确定项目组织机构,在此基础上确定职责划分、管理幅度、信息沟通方法和授权范围等。
2.1.7 确定合理的团队人员构成,包括团队成员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智能结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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