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师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制定下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讨论稿)》为指导,结合我校两年来对教师评估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多元的评价机制,以此促进教师素质的不断提高,从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对象
全体新课改实验教师。
三、评价内容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教师的角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教师不仅是课程实施的组织者、执行者,也是课程的开发者、研究者。课程实施的过程,也是教师
研究和开发课程,进行富有创造性活动的过程。因此,对教师的评价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政治思想素质(10)
1、政治品格(2分)
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追求事业的发展。
2、工作态度(3分)
教师工作态度端正,工作量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工作效率高。
3、遵章守纪(2分)
教师能遵守党纪、政纪、国法和职业道德规范,能按照我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4、为人师表(3分)
教师要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对待同事、对待学生、对待家长都要做到为人师表,师生关系融洽,对学生充满爱心。
(二)教育理念(10分)
1、教育理论(2分)
教师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学科教学特点,自觉地学习吸收现代教育理论研究成果,能根据需要正确表述和与别人交流现代教育理论。
2、教育观念(3分)
教师能树立“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做到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课改意识(3分)
教师能认真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及所代学科的《课程标准》,深刻钻研教材,把握其内涵,教学及管理能体现《纲要》、《课标》、新教材的基本要求。
4、教学定位(2分)
在教学方式上,教师要由“以教定学”向“以学定教”转变,真正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
(三)基本素质与能力(20分)教师年度考核评语
1、学科知识(3分)
教师要熟识所代学科的有关概念、基本知识、基本体例,掌握本学科与生活实际的结合点,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2、文化素养(2分)
教师应具有广博的文化知识,懂得基本的百科、生活常识,了解相关学科与本学科的联系;教师应具有不断学习的良好习惯,同时能以自身文化素养感染学生、激励学生进步。
3、参与共事能力(2分)
教师能主动参与学校、教研组和同事的教育教学规划设计,并能提出合理建议。在工作、生活中具有与领导、同事、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关系的能力。
4、反省与计划性(2分)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能不断地进行自我诊断与分析,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建议,并能调整自己的学习、工作计划。
5、教学研究(3分)
教师能按常规教学的要求进行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与评价学生,能采用多种媒体手段实施教学,并能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
6、科研能力(3分)
教师有教学科研的意识,承担课程改革实验课题,养成规范、科学的研究习惯。
7、自我发展能力(2分)
教师能不断提高自身学历,接受继续教育,养成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方法的习惯,形成自我改善、自我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
8、课程开发能力(3分)
教师能树立新的课程观,有效地开发校本课程,充分利用各种课程资源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四)课堂教学(35分)
课堂教学的评价以《实施新课程课堂教学改革指导意见》中的课堂教学评价内容为依据。
(五)教学绩效(25分)
1、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6分)
教师所代班级学生学习兴趣浓厚,能体现自主学习、独立钻研,探究学习、质疑问难,合作学习、沟通交流的学习方式。
2、学生学习的发展(4分)
重点考查各类学生的发展变化,考查他们在学习上是否都有发展。
3、教学成绩(12分)
从教师所代学科的及格率和优秀率以及进步幅度等方面进行考查。
4、特长培养(3分)
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使所教学生的个性特长得到充分发挥。
(六)变量考核(加分最高10分封顶,减分最高不超20分,各项具体分值由学校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