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勤工助学”与“勤工俭学”
2 话说“勤工助学”与“勤工俭学”
首位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申请的是07会计(三)班的邱玲娟同学。开学初,她向校长室递交了一份希望学校批准她参加“勤工助学”的申请书。经校长室研究,同意推出“勤工助学”计划,并指示我们办公室全力做好推荐工作。
接到校长室的指令,我们便开始着手这项工作。我们的工作是从设计并制作《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及《学生‘勤工助学’承诺书》开始的。我们要求每一位申请者都要认真如实地填写好《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并郑重地在《学生‘勤工助学’承诺书》上签字。
勤工助学在申请程序上,我们要求申请者先到我们办公室进行面谈,通过面谈,初步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主要是贫困程度)以及学生本人对“勤工助学”工作的理解(主要是认识深度)。同时要求学生家长、班主任、政教处在《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上加具意见,最后由校长室审批。
我们收集整理好申请者交上的《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建立学生“勤工助学”档案库。
接下,我们要做的便是向用人单位做好推荐工作了。我们的工作思路是:个别尝试,稳步推进!我们先是从学生“勤工助学”档案库中物家庭较为贫困并且对“勤工助学”工作有较深刻理解的五位同学于每个周六、日到花园酒店做钟点计时工,先作个别尝试。经过两周的个别尝试,酒店方面对我们推荐的五位同学的工作表现表示满意,并主动要求在用工紧张时增加人手。因此,我们便可实施稳步推进工作了,我们把安排在花园酒店的计时工由五位增加至二十位!满足了用人单位的需要。
为了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了解她们的工作表现。我们一方面从她们中选一位表现较好的任带队组长,要求组长每周把各位组员的工作情况向我们汇报;另一方面,我们还加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每周都与用人单位互通情况,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力求做到用人单位、学校、学生本人三方都满意。
当我看到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个月我们办公室领取薪金时脸上表露的喜悦心情时,我的心情是愉快的!同时也令我回忆起当年我自己的“勤工俭学”之路……
我的“勤工俭学”之路是从小学五年级开始的。当年,我读的小学叫上洞小学,后改称茶坑小学,现在又改叫上洞分校,实行隔年招生(我从小学四年级起至初中毕业都是在这所小学渡过的)。这所学校建在一个小冈上,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需要用人力从距学校约400-00的对面村(东城村)的水井里一担一担地挑上,每天约需五至六担(每担约40g)。当时学校经济比较困难,雇不起专人担当这份工作,时任校长张博见我读书聪明又肯吃苦且家境贫穷,便问我是否愿意每天下午放学后完成此项工作(酬金每月五元)。我当面答应了,并且一干就是三年(按现行的法律,学校便是雇用童工了)。这便是我首次参与“勤工俭学”的历程了。
上了高中,学习压力大了,加上家庭经济有所改善,我便可以专心读书,而一直没有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上了大学,由于上的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师范大学,学校除了免除学生所有学习和生活费用外,还每生每月补贴餐费三十九元(后增至四十九元)。第一学期,父亲把我送进学校后还给了我二百元作为日常生活费用,这在当时算是很不错的了。开学后不久,我母亲去世了,家庭经济开始下滑了,我以后再也不能由家里得到任何生活费用了!
第二学期,我把我的情况告知我们地理系的党总支部书记吴告友老师。吴书记很同情我的处境,他很快便向我推荐了一份校外辅导员的工作,我要每周两个晚上到暨南大学某教授家给他正在上高三的女儿上辅导(酬金每晚三元)。像这样的校外辅导员的工作我先后到过华南农业大学、广氮职工子弟学校、广州市第四十四中学等学校的学生家里。校外辅导员的工作不仅让我获得了相当的报酬,解决了生活费用问题,还为我提供了参与社会实践和积累教学经验的平台。
与此同时,我还与我们班长李少华,学生会体育委员谭维庆三位同学根据学校生活区无生活用品店,学生购买生活用品要走出校外的情况,征得系领导同意以地理系学生会名义利用我们系地下的一间宿舍开设了一间“学生生活用品专买店”。学校还为专卖店申领了《营业执照》,聘请李少华任经理,负责货物的采购和财务管理,我和谭维庆则被雇为店员(每天放学后轮留值班,薪金为每月三十元),有了这三十元,我平时的生活费便基本解决了!地理系“学生生活用品专买店”的成功开设不仅为我们系学生会提交每月近千元的营业利润,还为华南师范大学开创了学生以互助服务形式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历史先河,之后,像中系的“洗衣店”、外语系的“印店”等也有样学样地先后开设起。我也因此而被学校评为年度“学生第二堂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还获得七十元的奖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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