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大全[1]
《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和书中的主人公探险家尼摩船长一起乘坐着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彩的海底之旅.
号的尼摩船长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古怪,但看到朋友死去却会无声地落泪;他知识渊博,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甚至还为法国政府偿还几百亿国债;他还会逃避人类,对他人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无臂钢琴师刘伟却仍是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氧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那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深深感动了我.
作者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
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
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
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彩的海底之旅.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围城读书笔记其中包括著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
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
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
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小说从海面上"怪兽"出没,频频袭去各国海轮,搅得人心惶惶开始,到号被大西洋旋涡吞噬为止,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在旅行过程中我和尼摩船长以及游客们都可以说是随着事情发展,而有所变化,有时惶恐不安,有时轻松愉快.
这本书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完全自然的知识启迪,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例如红海一名是源于海中的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分泌的黏液造成海水颜像血一样红.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在读者接受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
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活着》读书笔记
却之不恭的意思只要活着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
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 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
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 …… 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
'你真是胡闹.'光端机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 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 真是什么样的人心 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我可能是假的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四级报名费多少,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