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书正文说明的评估依据包括
资产估报告,是指资产评估师遵照像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那末,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发展估算  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  面文件。那末你知道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说明的评估依据包括什么  吗?以下是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说明的评估依据,欢迎查看阅!
评估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那末》 ;
3、财政部、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 定的有关企业财务、会计、金融、税收和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法 规。
(二)准那末依据
1、《资产评估准那末 ——根本准那末》 ;
2婴儿吃完奶打嗝、《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那末 ——根本准那末》 ;
3、《资产评估准那末 ——评估程序》 ;
4、《资产评估准那末 ——业务约定书》 ;
5、《资产评估准那末 ——评估报告》 ;
6、《资产评估准那末 ——无形资产》 ;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
8《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假设干问题的通知》 ;
9、《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开展,标准资产评估行
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

《国资产评估管理方法》 (国务院第91 号令)[1]以及国家其他有 关法、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发展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 评估工程必须遵循本规定。
三、本规定所称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根本内容和格式是指资产评 估机构承受委托开展资产评估活动后,按照资六十四卦详解产评估管理工作的要 求,向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和委托方出具的涉及该评估工程的评估过 箴言中学程、方法、结论、说明及各类备查文件等内容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根 本内容及编制格式;
评估机构在详细工程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 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 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发展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 普通原那末和本规定的要求;详细工程不合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 工程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表达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 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惟和推荐性的 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浮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普通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 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 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 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根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 相抵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估说明封面应载明以下内容
1. (评估工程名称)资产评估说明;
2.评估报告书编号;
3.评估机构名称;
4.评估报告书提出时间;
5.评估说明如分册装订,应在封面上注明共几册此册为第几
(二)评估说明目录
1. 录应在封面的下一页排印,包括每一部份的标题和相应的 起止页号,评估说明每一页页码标注应与目录相符;
2.评估说明中收录的备查文件或者资料的复印件,须统一标注页 码(原文件或者资料的页码可以保存)。
声明应写明评估说明仅供财产评估主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审 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材料的全部或者部份内容不得提供应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见诸于公开媒体。
() 《关于发展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由以下内容构成: 1.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
2.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
3.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4.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5.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6.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
7.资料清单;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根本内
1.企业名称及简称、地址及总部地址、资本、法定代表人;
2.企业性质、企业历史沿革包括隶属关系的演变,股分企业设 立重组情况或者拟发展的重组情况;
3.经营业务范围及主要经营业绩;
4. 3 年来企业的资产、财务、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已经审 计或者正在发展审计的,应说明会计师发表的意见;
5.主要产品品种、生产能力,近年实际生产量、销售量,主要 市场及其市场占有率,本企业产品在同类产品市场的地位,主要原 材料、能源供应情况,环境污染及管理情况;
6.形成企业主要生产能力的状况,正在或者方案发展的投资工程 况;
7.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生产经营是否存在国家政策、法规的 三明广播电视大学制或者优惠,生产经营的优势分析、各种因素的风险。
(五)关于评估目的说明
1.说明评估目的及与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的发展状况,评估 目的实现后估计产生的影响;
2.已经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应载明批件名称、批准日期及文 号,并收录于评估说明附录的资料清单之中。
()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1.说明需要委托评估机构发展评估的详细资产范围,明确载明 需要评估的资产和负债的类型、账面金额及资产状况;
2.对于租赁或者特许使资产评估报告用的资产以及没有会计记录的无形资产应 特殊说明;

3.如在评估目的实现前有不同的资产占有者,应列表载明各资 产占用者待评资产的类型、账面金额等。
(七)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1.明确所选取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表述为: #215;#215;#215;#215;年#215;#215;月#215;#215;日;
2.适当说明选取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及其合理性,如评估基准日 受特定的经济行为文件所约束,应载明该文件的名称、批准日期及 文号。
(八)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1.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有责任写明所有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 的事项;
2.如委托评估的资产每天学点幽默口才曾经发展过清产核资或者资产评估,应说明 曾经发展的评估情况和调账情况;
3.如存在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 事项,应逐一介绍;
4.对存在的抵押、质押、担保及其它或者有负债、或者有资产应说 明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的关系。
(九)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
资产委托方和占有方须应对本企业因发展资产评估而组织开展 的资产及负债清的情况和结果作出说明,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列入清查范的资产及负债的种类、账面金额,产权状况, 实物资产分布地点及特点;
2.清查工作的组织,时间方案、实施方案;
3.清查核实所采取的措施,待处理、待报废,高、精、尖设备 和特殊建造物以及毁损、变质存货检测、鉴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