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流动⼈⼝管理条例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全国流动⼈⼝管理条例的法律依据有我国的《刑法》、《计划⽣育法》等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情况,制定了全国流动⼈⼝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和内容,司法机关应当按照相关条款来对流动⼈⼝进⾏服务管理。
⼀、全国流动⼈⼝管理条例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餐饮服务培训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流动⼈⼝计划⽣育⼯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维护流动⼈⼝的合法权益,稳定低⽣育⽔平,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流动⼈⼝,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作、⽣活为⽬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员。但是,下列⼈员除外:
(⼀)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员;
(⼆)在直辖市、设区的市⾏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员。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领导本⾏政区域内流动⼈⼝计划⽣育⼯作,将流动⼈⼝计划⽣育⼯作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健全流动⼈⼝计划⽣育⼯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计划⽣育⼯作实⾏综合管理;实⾏⽬标管理责任制。
⼆、其它内容
《流动⼈⼝管理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民政府领导本⾏政区域内流动⼈⼝计划⽣育⼯作,将流动⼈⼝计划⽣育⼯作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健全流动⼈⼝计划⽣育⼯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计划⽣育⼯作实⾏综合管理;实⾏⽬标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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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流动⼈⼝计划⽣育⼯作由流动⼈⼝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民政府予以配合。
揪尾巴游戏教案第五条:国务院⼈⼝和计划⽣育部门主管全国流动⼈⼝计划⽣育⼯作,制定流动⼈⼝计划⽣育⼯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建⽴流动⼈⼝计划⽣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计划⽣育信息共享,并与相关部门有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和计划⽣育部门主管本⾏政区域内流动⼈⼝计划⽣育⼯作,落实本级⼈民政府流动⼈⼝计划⽣育管理和服务措施;组织实施流动⼈⼝计划⽣育⼯作检查和考核;
薛宝钗的性格建⽴流动⼈⼝计划⽣育信息通报制度,汇总、通报流动⼈⼝计划⽣育信息;受理并及时处理与流动⼈⼝计划⽣育⼯作有关的举报,保护流动⼈⼝相关权益。
县级以上⼈民政府公安、民政、⼈⼒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价格等部门和县级以上⼯
商⾏政管理部门在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流动⼈⼝计划⽣育⼯作。
第六条: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内流动⼈⼝计划⽣育⼯作,对流动⼈⼝实施计划⽣育管理,开展计划⽣育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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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从事计划⽣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中的育龄夫妻(以下称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的计划⽣育技术服务。
流动⼈⼝管理带着城市的安全稳定,特别是对涉恐涉暴⼈员的管理上,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进⾏合法的办理,如果存在违法的⾏为,则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条款,结合犯罪事实的认定,对流动⼈⼝进⾏调查取证和司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