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休假与考勤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的出勤和请休假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采取绩薪挂钩的动态管理模式,坚持公平性、激励性和连续性原则对员工进行考勤与请(休)假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 员工必须遵守日常考勤纪律,并可依照本规定享有年休假、病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生育看护假、节育假等假期。
二、日常考勤以考试为话题的作文
第四条 员工必须遵守考勤纪律,因疾病或特别事故,须按本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各地市分公司均应建立考勤制度,每月由专人填写《**分公司2011年考勤表》,由经办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每月3日前报综合部。
第六条内控制度培训 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和离开公司。必须亲自打卡或签到,外勤人员、后勤岗位等特殊工种人员因工作流动性大或工作时间不固定,在无法回单位打卡(考勤)时,应于下一个工作日回单位时向考勤管理员说明到达或离开公司的时间,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 因出差、公出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考勤),应于返岗后第一天向考勤管理员说明情况,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八条 员工不得替他人打卡(考勤)、托人打卡,或弄虚作假打卡(考勤)。一经查实,双方按日薪扣发工资、绩效工资。一个自然年度内被发现二次上述现象的,记警告一次;一个自然年度内被发现三次上述现象的,记过一次;一个自然年度内被发现四次上述现象的,记大过一次;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现五次上述现象的,解除劳动关系。
德育教育心得体会第九条 员工迟于规定时间抵达单位为迟到,早于规定时间离开单位为早退,未请假或因特
相会的反义词殊原因事先未能请假但事后亦未补假而缺勤为旷工。员工发生未打卡、迟到、早退、旷工及代替他人打卡等情况时,按以下办法予以扣薪:
1、员工无正当理由不考勤,以旷工处理;员工因特殊原因忘记打卡或打卡机故障,应在当日或次日(如次日系休息日或节假日,则以之后第一个工作日为准)凭借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出具的出勤证明到考勤管理员处作书面登记,以记录出勤情况。价值观的作用
2、迟到、早退一次在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记迟到一次,扣50元,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1小时,且事后无合理解释者不准补请事假,不足4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3、旷工均按日薪的2倍扣发,并给予相应处分。一个自然年度内旷工1天者,警告一次;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旷工2天者,记过一次;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旷工3天者,记大过一次;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旷工10天、月内旷工累计5天或连续5天(含跨月)及以上,解除劳动关系。
三、 请(休)假程序
第十条 休假是指员工按规定享受的全薪假期,包括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节育假等假期。请假是指员工按规定享受除休假以外的假期,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等。
第十一条 请(休)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一)员工请(休)假应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年休假填写《年休假申请单》,见附件1、2),详述理由,待流程审批结束后方可请(休)假,以此作为结算工资的依据。
(二)部门管理人员、地市负责人请休假:经部门负责人、综合部审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负责人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综合部核准;2天以上(含2天)的,须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综合部审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负责人核准。
(四)员工请休假获准后,应将本人经办工作移交清楚后方可离岗。因急病或突发事故未能事前请假者,应于当天规定到达单位时间前电话报告部门负责人、综合部,并在三日内补办书面请休假手续。如规定上班时间两小时内未履行口头请假程序且无正当理由者,不得补请病、事假,一概以旷工处理。
公司年会领导致辞部门管理人员和地市业务部负责人如遇紧急情况则须分别通知综合部和公司负责人,并于返岗工作的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五)具有审批权的管理人员对员工请假、补请假、公差、公出理由应认真审核,如有疑问应要求员工提供确实证据,方可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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