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成出轨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下放划转部分园林绿化管理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4.25
核桃林【字 号】包府办发[2014]104号
感恩的心朗诵【施行日期】2014.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下放划转部分园林绿化管理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包府办发〔2014〕104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下放划转部分园林绿化管理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4月25日
电脑关机后自动开机包头市下放划转部分
园林绿化管理职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推进园林绿化管理改革,构建科学高效的园林绿化管养体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园林事业发展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改革园林绿化管养体制,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管理职责和权限,激发各区绿化管理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合力,更好地服务于我市城市建设发展。
  二、划转范围
  本次下放划转部分管理职能仅包括绿地及绿地上的不动产设施(东河广场管理所办公楼及周边区域绿化除外),不涉及人员调整。具体下放划转范围如下:
  (一)市本级保留
  道路(7条):钢铁大街、建设路、阿尔丁南大街(阿尔丁广场-火车站广场段,含青年园)、阿尔丁北大街(市政府后门-莫尼路段)、民族东路、机场高速、会展中心周边绿化。
  公园广场(9个):劳动公园、锦林公园、阿尔丁植物公园、包头乐园、森林公园、迎宾公园、阿尔丁广场、银河广场、建设广场。
  苗圃(2个):南郊苗圃、二苗圃。贵的成语
  (二)市本级接管
  道路(1条):建华路。
  公园(3个):包头鹿园(待条件成熟后再行交接)、奥林匹克公园、新都市区市民公园。
  (三)昆区接管
  道路(5条):青年路(民族东路-民族西路北侧)、团结大街(民族东路-民族西路南侧)、民族西路(莫尼路-友谊大街段)、莫尼路(三八路-民族东路段)、哈屯高勒大街(白云路-阿尔丁南大街段)。
  公园广场(5个):八一公园、希望广场、世纪广场、沼潭火车站广场、友谊广场(含振兴广场、友谊公园)。
  (四)青山区接管
  道路(8条):体育馆道、幸福路(文化路-友谊大街段)、富强路(科学路-友谊大街段)
、莫尼路(民族东路-迎宾道段)、青山路(民族东路-呼得木林大街段,包括青山路片林)、万青路(建设路-友谊大街段)、迎宾道(文化路-团结大街段)、科学路(富强路-呼得木林大街、民主路-赛汗路段)。
  公园广场(5个):迎宾广场、四季广场、团结广场、青春广场、音乐广场。
  景点(2个):一宫瀑布景点、青山宾馆绿化带(迎宾道-民族东路)。
  (五)东河区接管
  道路(2条):机场路(机场货运公司-南海公园西墙)、站南路。
  广场(2个):东河广场(晋商广场)、机场广场。
  (六)九原区接管
compared  道路(3条):210国道(铁路立交桥-G6高速)、哈屯高勒大街(黄河路-210国道段)、青山路(建华路以东)。
  (七)稀土高新区接管
  道路(5条):210国道(黄河大桥-铁路立交桥)、万青路(友谊大街-黄河路段)、曙光路、校园路、沼潭东路。
  确定5月4日为下放划转时间节点,市区两级绿化部门管理职能的交接要在5月4日之前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理顺管理体制。市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在整个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起着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监督考评作用。各地区政府(管委会)是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一领导其下属的执行层和作业层,组织落实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具体工作,并开展监督考核。
  (二)完善工作机制。按照精细、精密、精准、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以网格化责任制为依托,以数字化平台为支撑,以园林绿化管理绩效为主要内容的科学考评体系,落实监督考核目标,定期考评、跟踪问责。市政府将根据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绩效考核成绩兑现奖惩,考核结果要与各地区年度实绩考核工作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