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体卫艺〔200943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局  重庆市体育
关于印发《重庆市“健康校园”建设方案》
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各高校,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委直属学校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健康重庆”的决定》(渝委发〔200836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五个校园”的意见》(渝委
办发〔200950号),市教委、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共同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健康校园”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局              重庆市体育局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  健康校园△  方案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9128日印
重庆市“健康校园”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健康重庆”的决定》(渝委发〔200836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渝委发〔200832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健康重庆”目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0810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五个校园”的意见》,为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建设 “健康校园”工作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努力提高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体育卫生设施基本完善
2010年,全市中小学建成1000个塑胶运动场,每个区县至少有一所学校建成一个400米标准塑胶运动场;
——2012年,全市重点中学食堂全部建成示范食堂标准,寄宿制学校食堂全部达到一级食堂标准,所有食堂达到合格标准;
——2012年,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要求,全市中小学体育器材配备率达到80%,体育场地达标率达到80%
——2012年,中小学食堂、厕所、饮水等基础卫生设施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得到有效保障;寄宿制学校按规定设置医务室。
(二)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强
软件技术就业前景
——2012年,按照中小学每周开设4课时体育课的规定,学校体育教师配备率达到75%以上;
——2012年,全市培训和培养400名市级体育骨干教师、100名健康教育骨干教师;
2012年,全市寄宿制学校校医配备率达到100%怎么治打嗝,非寄宿制学校卫生保健人员配备率达到100%,寄宿制学校专兼职营养师配备率达到100%
情话——2012年,全市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率达到100%,每所高校都有专职心理辅导教师。
(三)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全面提高
——2012年,全市学生平均身高较2008年增高1—2厘米;
——2012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95%以上;
——2012年,全市学生营养不良率较2008年下降5个百分点;
——2012年,全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较2008年下降5个百分点。
三、主要任务
(一)开齐开足体育课程
中小学每周应开设4课时体育课。学校要积极探索在体育教师短缺、体育设施简陋的情况下,保障每周4节体育课的有效做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中小学校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眼保健操,寄宿制学校坚持每天在校内出早操。高等学校本科体育课时应不少于144课时,专科不少于108课时,提倡为高校高年级学生(含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高等学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2次课外体育锻炼。
(二)推进体育评价改革
认真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有效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深入推进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实验工作,培养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具备一项艺术特长。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营造人人参与体育活动的良好氛围,倡导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去锻炼和陶冶身心。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积极探索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指导学生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体育锻炼,努力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运动能力。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体育课时总量,加大体育教师编制配备工作或者在编富余人员培训转岗工作,努力满足中小学体育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新课程实施,继续在有关高校开展市级中小学骨干体育教师培训工作,提高体育教师业务水平。建立青年体育教师基本功大赛制度,巩固和提高青年体育教师基本技能。合理解决体育教师待遇,充分调动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改善体育卫生基础条件
认真执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切实改善学校体育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加大学校体育器材设施配置力度,改善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体育器材简陋的现状。加大对学校食堂、厕所、饮水等基础卫生设施的投入,消除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隐患。及时对学校低值易耗体育器材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学校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科学规划,严格标准,认真推进1000个中小学塑胶运动场地建设,确保2010完成建设任务。
(五)举办体育竞赛活动
进一步完善市级体育竞赛制度,每3年举办1次全市中学生运动会、每4年举办1次全市大学生运动会,办好每年的全市大中小学生单项体育竞赛项目。广泛开展各种趣味性运动会。学校要办好春、秋两季运动会。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办好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
水资源保护(六)加强学生近视防控和营养干预
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和控制学生近视问题。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学校应为每个班级张贴1张眼保健操挂图、张贴1张视力检查表、配备1张眼保健操光碟、每年开展1次视力检查、每年开展1次预防近视专题讲座。加强学生营养干预工作。努力改善学生肥胖和营养不良问题。积极探索学生饮用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每天为农村学生提供一袋优质牛奶。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专兼职营养师培训,推进学校营养配餐工作。
(七)改进学校健康教育
中小学每学期应安排不少于7学时用于健康教育课。健康教育内容应遵循适时、适量、适当的原则,创新健康教育教学方式,建立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选、论
二年级小学生评语文评比制度,务求健康教育工作实效。把新修订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教材纳入地方教材建设统筹安排,免费向中小学生提供。把青春期、性健康、婚育健康、预防近视和膳食营养等相关内容作为考核健康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内容。高校应认真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学时不得少于34水仙种子学时。
(八)抓好学校饮食卫生
深化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并出台不同就餐规模的食堂标准化建筑指导性意见,为学校新建、改建、扩建食堂提供参照依据。前移监督管理重心,把示范食堂创建作为市级重点中学、示范学校达标评比的必要条件。学校应改善学校饮水卫生条件,免费为学生提供开水。严把桶装饮用水进货渠道,有效保障日常使用安全。加强学校传染病管理,严格执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等制度。
(九)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设好心理咨询室,提高心理咨询质量。建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继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
四、创建规划
2010年,全市本科院校、委直属学校、市属重点中学、国家级和市属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建成“健康校园”;
2011年,高职、高专院校全部建成“健康校园”,全市60%的学校建成“健康校园”;
2012年,寄宿制中小学校建成“健康校园”,全市80%的学校建成“健康校园”。
2012年,全市评选100所“健康校园”示范学校。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行政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置管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建设“健康校园”的相关具体工作。学校要建立健全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置相应机构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推进“健康校园”建设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
要建立以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校园”建设经费投入机制,把体育卫生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和年度教育经费预算。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学校体育卫生设施的改善,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撑。要将保证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统筹安排。
(三)加强工作评价
要正确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健康校园”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市教委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定期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告结果。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成绩突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改善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对学校建设“健康校园”的专项检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增加体育卫生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在教育督导、各项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市教
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每2年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把建设“健康校园”工作纳入对区县(自治县)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点内容。
(五)加强责任追究
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凡中小学校未落实每周4节体育课时、每学期不少于7学时健康教育课的规定,将追究学校校长的行政责任。对学校因管理不善,导致学校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爆发流行的区县和学校,实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取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辖区学校当年度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一切创优评先资格,并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